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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2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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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

125号建议的答复


葛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金海湖新区行政区划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行政区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毕节市通过实施工业强市和城镇化带动两大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城乡面貌显著改善。尤其是2011年10月国务院批复毕节撤地设市,标志着试验区改革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期。但是,毕节市目前只有一个市辖区,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现有中心城区布局和城市空间越来越不适应发展的要求,难以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和有效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而且由于地形地貌限制,毕节现有中心城区土地开发已达到极限,城市容量已趋于饱和,严重影响制约了毕节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进程。2011年,经毕节市委、市政府批准,双山新区正式挂牌成立。201512月,经毕节市委、市政府批准,双山新区和毕节经济开发区整合成立毕节金海湖新区。设立金海湖新区为拓展毕节市中心城区发展空间、构建城市新格局奠定了基础,符合毕节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国家层面到省级层面都对优化毕节试验区空间布局作出了规划。2013年2月,国务院以国办函〔2013〕35号正式行文批复《深入推进毕节试验区改革发展规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规划》提出“加快建设毕节主城区,积极推进大方县撤县设区,规范建设双山新区”。2014年6月,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毕节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黔党发〔2014〕11号)明确提出“优化县域空间布局,支持大方撤县设区,双山新区设为金海湖区”。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厅积极开展了支持大方撤县设区、增设金海湖区的相关工作。2014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将《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大方县设置大方区和金海湖区的请示》批转至我厅。2014年10月,我厅赴毕节开展了调研审核工作。2015年11月,我厅将撤销大方县设置大方区、增设金海湖区的调研审核报告呈报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办文提出:“目前国家对增加行政区划个数的审批实行严格控制,鉴于撤销大方县设置大方区和金海湖区属增加行政区划个数,建议请省民政厅、毕节市政府加强与民政部和有关方面汇报沟通,条件成熟后提请省政府研究报国务院。”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市辖区的设立需由国务院审批。省政府高度重视毕节市城市空间布局存在的“一市一区”问题,省领导多次带队赴民政部汇报毕节市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但国家对增设县级政区数量采取严管严控,遵循只做减法、不做加法的原则,由于设立金海湖区的行政区划调整涉及到增设一个县级政区,民政部领导表示增设金海湖区的行政区划调整方案获得批复的可能性极小。为有效拓展毕节市城市发展空间,我厅建议毕节市人民政府把握国家有关政策,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行政区划调整。先将大方县撤县设区,以解决毕节市“一市一区”制约毕节中心城区发展的问题,待时机成熟后再考虑金海湖新区改设为金海湖区。届时,我厅将给予积极支持。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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