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昌洪委员:
您提出《关于殡仪馆禁用鲜花花圈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殡仪服务机构花圈使用情况和规定
花圈是用鲜花或者纸花等扎成的传统祭奠物品,用于献给死者表示哀悼与纪念。目前殡葬服务市场的花圈从材质上主要有纸质、绢布、鲜花三种,其价格根据材质不同而有所差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治丧活动结束后对于花圈后续的销毁,纸质、绢布花圈均采取焚烧的方式处理,对没有尾气环保设备的殡仪服务机构来说,极易产生烟尘污染,也不符合《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801-2015)要求。鲜花花圈通常采取粉碎堆肥、深埋处理,不产生烟尘排放。
我们正在积极推广现代文明的殡葬礼仪和殡葬用品,坚决抵制封建迷信、低俗等不良丧葬风气和丧葬用品。目前,国家和省级未明确殡仪服务机构禁止使用鲜花花圈和整治殡仪服务机构附近鲜花花圈销售店。
二、积极推动殡葬移风易俗
近年来,各地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积极倡导节约环保,利用清明节等关键时间节点,通过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群众自觉减少传统的燃烧香烛纸钱和摆放纸质、绢布花圈、鸣放烟花爆竹的祭扫方式,树立文明祭祀的殡葬新风尚。从便民、节俭的角度出发,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大力推广租赁费用低、可重复使用的电子花圈、电子花篮,引导群众减少对纸质、绢布或鲜花花圈的使用,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如瓮安县殡仪馆(电子花圈租赁3天,费用共40-60元)等在推广运用电子花圈工作上取得了良好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督促指导力度,一是在各殡葬服务机构继续大力推广使用电子花圈、电子花篮,为群众提供更多的选择空间,引导群众自觉选择使用电子花圈,有效降低群众治丧费用,减轻群众负担。二是加大殡葬法规政策宣传力度,深化移风易俗,加强对群众治丧观念和治丧活动的正向激励引导,培育和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推动深化殡葬改革。
2020年6月16日
(附注:此件公开)
(联系人:岑邦洋;联系电话:0851-86813167)
抄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贵州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0年6月16日印发
共印 3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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