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上午,省民政厅召开“贵州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新闻发布会,厅养老服务处处长米建解读了《贵州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并介绍了项目推进情况。厅养老处副处长肖奇就申请条件、操作引导、抵扣比例等方面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厅信息中心主任熊英主持发布会。

发布会介绍,项目补贴对象为年满60周岁、经统一评估达到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补贴通过“民政通”申领,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发放。补贴资金实行央地共担机制,根据东中西部地区差异确定分担比例,我省作为西部地区,中央财政承担95%,省级财政承担5%。项目实施期限为12个自然月,从2026年1月开始至12月31日截止。截至4月21日,全省老年人及其家属(代办人)累计注册“民政通”用户23607人,参与活动的养老机构共510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共174家,第三方评估机构共268家。全省累计领取养老消费券51196张,已核销44413张,核销2402.3万元。

人民日报、央广网、中国新闻社、贵州广播电视台、贵州日报等10余家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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