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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孤儿和特困供养对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松桃县积极筹措资金,着力提高他们的生活费标准,以保障其生活所需。集中供养孤儿的生活费已由原来的1000元/人﹒月提高到1300元/人﹒月,散居孤儿的生活费由原来的600元/人﹒月提高到800元/人﹒月;特困供养对象的供养金由原来的710元/人﹒月提高到760元/人﹒月。
截止目前,该县共有特困对象2445户2584人,已发放特困供养金1464.685万元;共有孤儿204人,已发放生活费 176.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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