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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出台《黔东南州自然灾害防范与民政救助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政府规章,是贵州省首个出台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管理的市州。为加快自然灾害救助管理的立法步伐,推进民政工作规范化法制化。11月3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林维新、省民政厅副厅长吴小平一行6人,到黔东南州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立法调研。
座谈会上,黔东南州民政局副局长罗远光向考察组一行通报了黔东南州灾害防范与救助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情况。
据了解,近年来,黔东南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为总纲,坚持主基调主战略,自然灾害(含农村住房火灾)防御能力、紧急救援能力、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发展,州级层面出台了政府规章,灾害防范与救助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道路。调整升格各级减灾委,政府一把手担任主任,减灾委办公室实体化设置,减灾委及办公室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修订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出台了“十三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初见成效。
调研中,吴小平一行深入到雷山县西江镇参观大数据智能指挥中心,观看了智能指挥中心农村住房火灾预警处置演示,体验了火灾紧急逃离演练。深入三穗县台烈镇参观颇洞村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各类实施建设。通过座谈交流,黑龙江省考察组一行对我州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给予了高度称赞,一致认为,黔东南州在自然灾害防范和灾害救助方面出台了政府规章,大数据应用于基层防灾减灾效果明显,基层防灾减灾宣传氛围浓厚,设施设备齐全等,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民政部门认真履职、锐意进取的工作作风,这些工作都走在了黑龙江省的前面,很值得我们学习借鉴,此行收获颇多,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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