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部门再次提示您,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既可以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家人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也可以代家人缴纳我省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那参保职工个人账户怎么样进行家庭共济?需要重点注意哪些事项呢?一起再来看看吧!
5.和家人不在同一个地区参保可以实现家庭共济吗?
温馨提示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并非“共用社保卡”,或者“共用门诊、住院报销额度”。参保人员看病就医还得使用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请大家一定注意,看病就医一定不能冒用、盗用家属或他人的信息就医,避免构成欺诈骗保被追究法律责任!
主办:贵州省民政厅 承办:贵州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厅值班室:0851-85916000 传真:0851-86817949
电子邮箱:smztxxzx@guizhou.gov.cn 版权所有:贵州省民政厅
黔ICP备05000312号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贵公网安备52010302003009 政府网站标识码:5200000101
建议您使用Chrome、Firefox、360等主流浏览器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