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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通报制度助推民生实事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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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黔府发〔2016〕2号),督促全省加快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省民政厅从4月起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通报制度,对各地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月调度和通报,以此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以期顺利完成省政府交办的此项重大民生实事,改善残疾人困难群体生活状况,助力全省扶贫工作开展。通报的内容为各地此项工作政策文件出台情况、补贴发放标准、人数等,并于当月初通报至各市州人民政府。
    同时,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分工明确、各尽其责、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确保组织到位、资金到位。要按要求科学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发放方式、发放对象和范围,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得到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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