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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残孤儿依法被收养后享受哪些基本生活保障?
发布时间:2025-12-15
来源信息:贵州省民政厅
答:病残孤儿依法被收养后,自愿向其户籍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申请,可继续享受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年满18周岁后就读于全日制大专、本科普通高等院校的,继续发放基本生活费至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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