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知识库-养老服务
残疾人能不能申请入住养老院?
发布时间:2025-03-04 来源信息:贵州省民政厅
答:养老机构是指依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近年来,民政部会同中国残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完善服务功能,着力推进养老服务与残疾人服务的协作配合。新修订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入院评估制度,对老年人的身心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照料护理等级”,经评估适宜与老年人集中居住的残疾老年人可以入住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享受照料护理服务。

网站帮助|关于我们|网站地图|联系方式|网站年报

主办:贵州省民政厅   承办:贵州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厅值班室:0851-85916000  传真:0851-86817949

电子邮箱:smztxxzx@guizhou.gov.cn 版权所有:贵州省民政厅

黔ICP备05000312号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贵公网安备52010302003009  政府网站标识码:5200000101

建议您使用Chrome、Firefox、360等主流浏览器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