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六盘水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了救助范围、救助标准、救助程序、救助方式、工作机制、资金筹集和管理、责任与监督等重要内容。
《实施办法》亮点较多。一是细化救助对象类型。明确细化临时救助对象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二是简化乡镇审核程序。不再将“民主评议”作为刚性环节,进一步提高了临时救助工作效率;三是提高乡镇审批额度。乡镇临时救助金审批额度由原来的1000元提高到1500元,进一步增强了保障力度;四是优化调整救助标准。家庭救助标准按照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其他特殊困难等情形分类进行了细化,个人救助标准由原来的500元—1500元提高到700元—2500元。
《实施办法》充分结合了六盘水市情实际,具有更强的政策性、操作性和惠民性,将在有效地解决城乡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在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开展救急解难方面发挥积极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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